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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广西大学 2008-5-9 16:56:45

广西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大学

二.校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三.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院校

五.办学特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大学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普通类本科录取规则:

1. 对进档考生,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专业志愿和相关学科成绩,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国防生除外)。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的考生。

4.对进档的广西考生,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专业志愿和相关学科成绩,综合评价,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存在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则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优先录取填报我校该专业的考生。

5. 语种要求:入学后的外语教学,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英语专业的除外)。

6. 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7. 英语、日语、泰语、越南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

8. 旅游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9.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10. 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考生外语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11.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12.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八.艺术类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广西区内考生以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艺术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高的考生,如该生所在省没有组织艺术联考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广西区内考生以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在广西录取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艺术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高的考生,如该生所在省没有组织艺术联考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九.其他:

    1. 我校录取工作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

2. 学校专业介绍、学费、奖学金、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

 
 
3、咨询、联系方式:

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771-3232999    3232299

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网址:http://zs.g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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